辞职后,新公司却反悔?法院判了
[热点] 时间:2026-07-16 19:53:53 来源:文康网 作者:热点 点击:142次
近日,辞职后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反悔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违反诚信原则,辞职后应赔偿求职者相应损失。反悔法院
2025年8月19日,辞职后洪某通过智通人才网应聘东莞市某甲公司IT网络管理员岗位,反悔法院经电话沟通,辞职后双方就工作经验、反悔法院薪资待遇达成一致。辞职后次日,反悔法院某甲公司运营总监通过微信向洪某发出录用通知,辞职后明确其8月25日上午8:30入职。反悔法院
收到录用通知后,辞职后洪某随即向原单位提出辞职,反悔法院同年8月23日取得《离职证明》,辞职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料,就在入职前夕,某甲公司运营总监突然通过微信告知洪某,因“岗位编制临时变动”暂停招聘计划,不再按原计划录用。
这一变动让洪某陷入“两头落空”的困境,失去收入来源的他多次与某甲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洪某提交了原单位工资记录及同年10月13日重新入职某乙公司的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甲公司已发出正式录用通知,洪某基于合理信赖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却无正当理由单方取消录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损失赔偿数额,法院综合考虑洪某在原单位的月平均工资、重新入职新单位所需合理期间,酌定判决某甲公司赔偿洪某9436.5元。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诚信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招聘过程中随意反悔,不仅损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广大求职者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尽量与用人单位就关键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确认,留存好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如遇用人单位无故毁约,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杨淑馨、陈彩云、钱开群)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南昌市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获批复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最新提示
- 十送天舟!圆满成功!
- 内蒙古3名煤老板被同一女子骗了603万!
- 紧急提醒!路边这种“红果”要当心
- 长曜创新完成数千万元融资,半年融资超亿元,布局庭院具身智能
- 免费观赛!河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省运会资格赛在安阳开赛
- 巧手栽新绿 温情谢母恩
- 奢侈品牌MIU MIU多款产品被指也有“限购区”,杭州多个街道地址无法下单
- 监管出手!三人内幕交易华康股份,被罚没约1177万
- 【央媒看渭源】甘肃渭源:高原夏菜长势旺 羽衣甘蓝促增收
- 防火安全 | 春夏交替之际,这些防火细节别“吹”跑~
- OPPO再就母亲节文案事件致歉 中国区业务负责人段要辉等受处罚
- 开心又热闹!探访回民区校园阳光下的“能量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