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为正确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两高依法保护耕地,非法发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占用今天(11日),耕地“两高”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问题规定》,《规定》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联合
《规定》共二十一条,司法是解释一部集行政、民事、两高刑事、非法发布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占用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耕地综合性司法解释。
《规定》参考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以及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问题有关内容,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联合法规的司法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制止继续施工的违法行为。
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规定》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在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规定》明确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和数量标准。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同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等犯罪情形下,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竞合适用规则。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
关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因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审查申请材料不严格、第三人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设并因此遭受损失,为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批准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等因素,依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针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导致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提起公益诉讼,强化对耕地的全链条保护。
来源:彩练新闻
(责任编辑:热点)
- 中汽协:4月份新能源汽车出口43万辆 同比增长1.1倍
- 江西一精神病院炒股炒成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市值超千万元
- 零陵区法检两院联合无偿献血,为生命接力
- 无人机坠入铁路线路致高铁故障,63趟列车晚点
- OPPO就母亲节文案事件发布问责通告,高级副总裁职级直降两级
- 赵心童,最佳球员并入选名人堂
- 吕梁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视频会召开
- “长三角之星”旅游列车开启首次试运营 5月19日将从上海启程前往新疆
- 天舟十号货运飞船与空间站组合体完成交会对接
- 一键直达!2026年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解析
- 中央网信办:生活服务类平台算法治理初步成效,美团、淘宝、京东、滴滴等多平台优化,滴滴司机服务10小时强制下线,美团取消超时扣款等
- 大学生奶茶店兼职拒绝刷单被扣钱,吐槽店长又被恐吓,曝光对话后致店长遭网暴,律师:双方均有过错
- 最高气温直冲33℃!淮南本周天气……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被提起公诉
